註三十一、謝章優(2003)。脊骨神經科醫師與物理治療師的不同。2014 年 10 月 8 日,取自關節炎護膝 http://web.it.nctu.edu.tw/~hcsci/hospital/chiropractic/hsieh1.htm。 註三十二、吳子宏、李勝雄(1998)。國小學童姿勢健康的殺手「脊椎側彎」 研習資訊,15(5),25-34。頁 32。 註三十三、林季福(2004)。身心動作教育課程應用於開發學童覺察能力與改善 脊柱側彎效果之研究。國立臺東大學教育研究所。頁 49-50。 註三十四、同註五。 註三十五、林季福(2004)。身心動作教育課程應用於開發學童覺察能力與改善 脊柱側彎效果之研究。國立臺東大學教育研究所。頁 2。 註三十六、R.N. Sharipov, A.M. Zaidman, I.V. Zorkol’tseva, T.I. Aksenovich, & G.M. Dymshits, (2006). Polymorphism of the aggrecan gene in families with idiopathic scoliosis. Molecular Biology, 40(3), 554–557. 註三十七、Johnson, Allie.(2014). New hope for scoliosis. Texas Monthly, 42(6), 128-128. 兒童脊椎側彎處置研討會 【課程簡介】 對許多家長而言,孩子脊椎側彎問題是他們心中一直揮之不去的困擾,無論 是因脊椎排列不正所帶來的異常外觀、旁人異樣眼光導致的心理壓力、或是後續 衍生的疼痛症狀/骨盆歪斜/長短腳等問題,


 

  肩膀一側較高  骨盆一側較高  肩膀與骨盆的中線不相同  肋骨一側明顯凸出  醫療頸圈彎腰時背部左右不等高 ■嚴重程度 嚴重程度是看脊椎側彎的角度大小,要由 X 光片上 脊椎的夾角來判定。大致分為輕、中、重度三個層級:  輕度側彎:側彎角度小於 15∘,在 10∘以內皆為 正常,只需注意姿勢或改善不良習慣。  中度側彎:側彎角度在 15∘~ 40∘之間,嚴重的話 要穿矯正背架,維持脊椎位置避免惡化。  重度側彎:側彎角度大於 40∘則建議接受手術治 療。 ■運動治療 左 左  伸展動作: 以下動作目的皆是伸展左側背肌。 每個動作一天 3 回 一回 3-5 次 一次 20 秒。 動作一 動作二 脊椎側彎 C 形開口向左為例, 若開口向右則動作要左右相反喔! 動作三  肌力訓練(一天 3 回,一回 10-30 次,一次 5 秒): 動作一: 主要強化右側背部力量。 動作二: 主要強化整體背部力量。 此資料僅供參考,關於病情實際狀況,

 



硬式頸圈一般由硬質材料製成,例如塑料、金屬等,穿戴起來較為固定和穩定,能夠有效地限制頸部活動, 對於重度的頸椎病患者或手術後的復健等情況比較適用。 軟式頸椎壓迫頸圈則由柔軟的材質製成,例如氣墊、棉布等,穿戴起來較舒適,但限制頸部活動的效果較差。 軟式頸圈通常適用於輕度的頸椎問題或頸部輕微扭傷等情況下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頸圈並非能夠解決所有頸椎問題的萬靈藥,患者在使用頸圈前應詳細咨詢專業醫師的建議, 確定是否適合穿戴。此外,頸圈的使用時間和頻率也需要按照醫師的建議進行,避免長時間穿戴導致頸部僵硬和血液循環不良等問題。 硬式頸圈是一種較為堅硬的頸部支撐器材,主要是由外層包裹著泡沫或其他材料的塑料或樹脂材質製成。
 

如腫、痛、瘀血等症狀。需要正確診斷和適當緊急處理, 幫助受傷部位癒合及後續治療。 (二)處理原則:RICE 是急性受傷期基本的處理步驟, R:Rest-休息:受傷部位立即停止活動做適度的休息,避免進一步受傷。 I:Ice-冰敷: 醫療護膝推薦受傷後立即冰敷,止血、止痛、減輕腫脹。冰敷時間以受傷 48 小時內為原則,每次冰 敷 15~20 分鐘,醫療護膝推薦休息 30 分鐘再繼續。 C:Compression-壓迫:對受傷處進行壓迫,可止血、止腫。利用彈性繃帶包紮固定受傷處,注意受傷 部位末梢肢體,避免血液循環不良的麻木感。 E:Elevation-抬高患處: 在上肢受傷部位可抬高於心臟,在下肢最好高於骨盆,減少組織液及血液滲 出,減輕發炎,降低腫脹及疼痛。 二、 慢性傷害的治療 (一)原因:姿勢、習慣不良,長時間累積或急性傷害後產生,多為重複性肌肉骨骼傷害,又可稱過度使 用症候群。 (二)處理原則: 1. 消炎止痛。

 


 

 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醫療護腕推薦(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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