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是什?道路用地買賣怎麼分割共有物?如何投資法拍持分物件賺取利潤? 法拍投標準備 怎麼看法公告、查產權、寫投標書?為何會停拍?法拍投標前該做 5 個準備 法拍停車位 停車位怎麼計算?法拍停車位為什麼常被佔用或偷賣?如何拿回停車位? 法拍成本分析 買法拍屋或土地有什麼費用?法拍投資需評估的 8 大成本 & 7 大稅費 法拍分配價金 債權憑證 院為什麼要拍賣不動產?法院如何分配拍賣價金?債權憑證多久更換一次?投資法拍屋必懂! 法拍風險 法拍屋好賺嗎?投資法拍屋的重要心態 & 競標前一定要注意且審慎評估的 5 大風險 法拍標 好的法拍代標公司怎麼找?判斷好代標的 4 面向 & 好代標提供的 4 大服務與 6 個好處 投資法拍土地

(1)年滿二十歲或已結婚(2)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且取得土地及戶籍 登記皆需滿二年。 (3)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約756.25坪、2分半地) (新農地權狀面積:2500平方公尺含以上得以申請/原地主舊農地89年1月28前取得則不在此限仍得申請) (4)申請人需為所有權人,且無道路用地自用農舍。(5)農舍之興建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 符合以上條件的農地,即可提出建蓋農舍申請,且為了確保農舍,是為農業使用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主管機關會嚴格審查申請案件是否符合規定。 所以若想蓋農舍,在買農地前最好先問清楚該地是否符合興建資格哦!

民眾的土地若被政府列為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大多會大呼倒楣,因為土地被政府綁住,無法有效使用,也不易轉賣,其中又以非都市土地最吃虧,因為在移轉時無法比照都市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輔英科技大學教授蘇嘉宏為此花了9年打官司,終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宣告非都市土地的交通用地課徵土增稅條文和函釋違憲,行政法院也再審翻案,不料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竟不願全數退還之前已向他課徵的土增稅,形成「釋憲成功也沒用」的荒謬結果! 目前被借調至行政院海洋委員會、道路用地擔任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政,他在台南市善化區鄉下有塊472平方公尺的祖產土地,地點位於非都市計畫區,從他小時候有印象以來,這塊地的一部分就被當成農業道路使用,隨著台灣經濟發展,這條路愈開愈寬,占用他家土地的面積也愈來愈大,整塊地也被台南市政府劃為道路用地,但一直未徵收,2013年轉賣土地時,被課徵土增稅20萬727元,他認為相當不公平,因為都市計畫內的交通用地免徵土增稅,非都市計畫的卻要課稅,「這不是欺負鄉下人嗎?」因此決定打官司抗稅爭公道。 希望稅務機關和行政法院還他公道,不料在漫長的訴訟期間,歷經訴願、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程序統統都敗訴,但他不灰心,轉而聲請釋憲,終於獲得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支持,2019年7月5日作出釋字第779號解釋,宣告《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要求主管機關2年內檢討修法。 此外,全體大法官都認為,財政部2001年11月13日發布解釋,指非都市土地地目為道路的交通用地,不屬於《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能免徵土地增值稅已違憲,不能再適用。立法院遂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9號解釋意旨修法,2021年5月21日三讀通過《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非都市土地於徵收前移轉,若符合交通道路、公園、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等公共設施使用,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為什麼有人要收購道路用地? 因為建商要蓋房子,需要使用容積移轉獎勵來降低成本,會收購道路用地的一般有,土地開發公司,房仲業者,個人投資客,建設公司,但最後也都是賣給建設公司,因為幾乎也只有建商才有容積移轉的需求。 ●有些人說一般地主持有道路用地其實根本沒有用? 1、不能說沒有用,應該說用不到,因為說要抵稅,那太划不來,只能抵一點點。

通行期間未曾中斷: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年代久遠不復記憶:供不特定民眾通行達 20 年以上,從未中斷。 供不特定公眾通行土地一旦被認定為既成道路,地主要拿回土地使用權,得先跟當地有關單位提出申請。 ps. 如果有挖路、建築、阻擋買賣道路用地通行等行為,地方政府經民眾檢舉,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市區道路條例第 33 條開罰。 什麼是私設道路? 私設道路是私人土地內的道路,例如自家通道、社區通道、住戶共用出入口。道路的所有權與使用權都在地主手上,僅供特定人士出入,並不受地政府管轄。 私設道路 為什麼要確定路權?有哪些情況須注意? 【情況一】土地中間有路 一塊完整的土地若中間有路穿過買賣道路用地,沒辦法完整地開發,其價值通常會比能夠完整開發的土地小很多很多。(如下圖) 不動產役權 投資前如果沒有考慮到土地上的既成道路或私設道路,計算出來的投資報酬率會有很大的誤差。 以既成道路來說,就須考量能不能拿回土地使用權、怎麼拿回使用權 …;而私設道路,就要考量怎麼與使用它的特定群眾協商等問題。 消滅「既成道路」的例子 有些情形可以解除「既成道路」的問題,以上圖來舉例:

「後來我想想不對,我要花生幹麼,不然花生給爺爺,從此我在綠島就有了『台北憨仔』的外號。」綠島人都覺得韓鐘麟是冤大頭,付了花生錢還不要花生。 由於臨時起意,總共須花費10幾萬元,韓鐘麟帶來綠島的現金不夠,只能隔1禮拜來支付。下次再來時,韓鐘麟發現旁邊一堆人排隊,原來大家都搶著要賣地給他。「鄉民不會寫字,名字也不會簽,我說不然蓋手印,所有人都先蓋好手印,排隊等我。」當時住在柚子湖的村民,都十分感激韓鐘麟,讓他們可以搬出交通不便的綠島,去台東定居。 後來有愈來愈多的居民聞聲而來,要拜託韓鐘麟買自己的地,全憑韓鐘麟自己挑。「但我偏好海邊、有視野的地」,不過也有些鄉民會拜託韓不只買海邊,也要買自家在山上的地,所以韓鐘麟的地才會遍布綠島,甚至許多土地的確切位置韓都不知,不過大都集中在公館村。 早年台東地政事務所都知道韓鐘麟這號人物,「因為他一人的地,便占了綠島私有地的1/3。」知情人士形容。 知情人士透露,綠島的地主韓鐘麟從1坪300元開始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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