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為道路拓寬及橋梁新建工程,屬永久性設施,因此應以取得土地所有權為主, 故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11 條規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除國防、 交通或水利事業,因公共安全急需使用土地未及與所有權人協議者外,應先與所有權 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因所有權人拒絕參與協議或經開會未能達成協議且無 法以其他方式取得未能達成協議,爰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申請以市價辦理徵收土地。 九、公益性、必要性與預計徵收私有財產之利益比較衡量評估 : (一) 本計畫在新增用地暨農作改良物補償費用佔總工程經費之百分比例約為 0.07%。 (二) 另因用地取得對道路用地沿線產生之土地、地上物與生計等之影響,依「花蓮縣興辦公共 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給予合理之補償與救濟,務求私人財產損 失減至最低,以兼顧公益與私益。 十、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保障:

對於土地買賣流程有疑惑嗎?何時需要備證和用印?何時完稅或交屋?放心!讓嘉禾不動產用五個步驟快速帶你瀏覽土地買賣相關的資訊,一條線地快速帶你了解土地買賣流程! 土地買賣步驟土地買賣流程看似複雜,但其實只有道路用地主要5個步驟!分別是「是否有無經紀業者介入-擬定契約(支付頭期款)-備證與用印(支付第2期款)-完稅(支付第3期款)-交屋(支付尾款)」並由買賣雙方共同或協商指定地政士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及相關手續,不動產經紀業者得協助辦理。以下就跟大家詳細的介紹這5步驟! Step.1 是否有無經紀業者介入a.買賣雙方自行交易者 買賣雙方滿意交易價格後約定支付的訂金並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b.買賣雙方透過不動產經紀業交易者 賣方若委託不動產經紀業者銷售各式不動產,過程中會約定委託收取服務報酬時機,以及買方若違約導致買賣雙法解除合約的服務報酬等相關事項。

韓鐘麟說:「後來我想想不對,我要花生幹麼,不然花生給爺爺,從此我在綠島就有了『台北憨仔』的外號。」綠島人都覺得韓鐘麟是冤大頭,付了花生錢還不要花生。 由於臨時起意,總共須花費10幾萬元,韓鐘麟帶來綠島的現金不夠,只能隔1禮拜來支付。下次再來時,韓鐘麟發現旁邊一堆人排隊,原來大家都搶著要賣地給他。「鄉民不會寫字,名字也不會簽,我說不然蓋手印,所有人都先蓋好手印,排隊等我。」當時住在柚子湖的村民,都十分感激韓鐘麟,讓他們可以搬出交通不便的綠島,去台東定居。 後來有愈來愈多的居民聞聲而來,要拜託韓鐘麟買自己的地,全憑韓鐘麟自己挑。「但我偏好海邊、有視野的地」,不過也有些鄉民會拜託韓不只買海邊,也要買自家在山上的地,所以韓鐘麟的地才會遍布綠島,甚至許多土地的確切位置韓都不知,不過大都集中在公館村。 早年台東地政事務所都知道韓鐘麟這號人物,「因為他一人的地,便占了綠島私有地的1/3。」知情人士形容。 知情人士透露,綠島的地主韓鐘麟從1坪300元開始買,

供公眾通行或供公眾通行未達20年或供特定人士(如社區居民)通行之自行留設的私人道路,無論在都市計畫圖或地籍圖上都沒有標示,可能只有在建築執照中會有標示。 民法有關通行權之說明: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有通行權人,於必要時,得開設道路用地。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致有不通公路之土地者,不通公路土地之所有人,因至公路,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無須支付償金。 *土地所有人得禁止他人侵入其地內。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他人有通行權者。 *依地方習慣,任他人入其未設圍障之田地、牧場、山林刈取雜草,採取枯枝枯幹,或採集野生物,或放牧牲畜者。 【最近報導】 既成道路土地標購正式上路

繳尾款其實很快,道路用地買賣開好支票後,到法院服務處辦理,然後由台灣銀行附設櫃台代收支票後,他會再開一張紅色的臨時收據,接下來就等法院通知領權利移轉書。 ps. 強烈建議一定要在投標前想好 7 天內能不能籌到尾款,如果繳不出來,法院會沒收保證金。有些人在得標後才急忙去找銀行問貸款或代墊款,結果發現錢來不及撥入帳,或後悔得標價太高,湊不夠數。 法拍屋怎麼買 法院點交執行交屋 法院點交流程 聲請第一次點交(遞點交狀) 如果你標到的是「點交」的房子,那麼在收到「權利移轉書」後,就可以向法院聲請第一次點交。 聲請完大概 10 天內,法院會發函通知(債務人會收到正本,得標人會收到副本),限債務人 15 或 20 日內自行搬遷交屋。 聲請第二次點交(履勘) 如果第一次點交通知的期限內,債務人仍未搬離,就再聲請第二次點交,即現場履勘。同樣也是大概 10 天左右,會收到法院發出的履勘通知。 履勘時,若發現債務人的物品還在,而且債務人也沒有到場的話,法院還會再給得標人和債務人(或現居者)約 20 天至一個月的時間去協調。 這段協調期間,通常得標人要拿出一筆搬遷費請債務人搬走,或者是給現居者最後找房子搬離的緩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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