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恢復快,住 院天數縮短,皆以顯微鏡做頸椎間盤切除,術後有 4 醫療護膝推薦種類型補骨術(如下表所 示)。 微創手術是醫療界中很夯的話題,頸椎顯微手術目前已是一個常規且相對安全 的手術。因其傷口小,減壓徹底,且恢復快,住院天數縮短,醫療護膝推薦幾乎已成微創手術之 標準;提醒大家不要再被李珮菁的錯誤示範所迷失,積極而勇敢面對必要的手術, 迎接下一個更美好的人生。 補骨術 自體骨移植加 骨板.骨釘固定 異體骨移植加 骨板.骨釘固定 人工骨籠架 人工椎間盤 優點 健保給付 健保給付 方 便 , 縮 短 手 術 時 間,術後較不痛,不 需骨板固定,活動度 稍佳,比較易判讀 方便,縮短手術時間, 不需骨板固定,可維 持關節活動度,術後 不用戴頸圈 缺點 捐骨處相當疼痛,有 出血及感染可能性, 喪失關節活動度,且 日後再度病變時會影 響 MRI 判讀 來源取得不易,須有 骨頭銀行設立,且一 般人觀感差,一樣喪 失 活 動 度 , 影 響 判 讀。


 

三.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 眼鏡、義眼、其他醫療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備之西醫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 之期限。 附錄一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次 醫療輔具項目 醫療護腕推薦單位 使用年限 受理機構 備註 一 手杖(鋁合金)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只用美麗的項鍊愛護脖子是不夠的,現在就運用中西醫師教你的5式護頸操,適時運動頸部,並放鬆頸椎與頸部肌肉,讓脖子美麗加分。 正確站姿減少頸部負擔大多數的人站立時習慣像烏龜一樣駝著背並把脖子往前伸,雖然感覺很放鬆,實際上是讓頸椎受到更大的拉力。 長庚醫院復健科主任周適偉建議,醫療頸圈最不增加頸部負擔的方式就是抬頭收下巴,讓頭部重心落在身體正中心。 愛護脖子的5個提醒●電腦族每小時就要起來活動筋骨。現在就立刻動手設定你的螢幕保護程式,時間一到就強迫自己變換姿勢。使用電腦時,要記得讓螢幕畫面位於眼睛水平以下約12~25度,最低不可超過30度。尤其筆記型電腦螢幕與鍵盤相連,更容易低頭駝背,最好少放在腿上使用,或以書本將電腦墊高。 ●正確站姿。抬頭挺胸、收下巴、不駝背,從側面看來頭部不向前超出肩膀。●正確睡姿。枕頭除了要軟硬適中,頸部也要睡在枕頭上,並使額頭與下巴齊高,才能完整支撐頸椎。 ●感覺頸部僵硬痠痛、壓力大、長時間戴安全帽或不小心扭到脖子時,千萬不要自己甩脖子。

維持良好的姿勢:長時間保持同一姿勢容易造成頸椎疲勞,導致疼痛和僵硬。保持正確的坐姿和站姿,避免頭部長時間向前傾斜,能有效減輕頸椎負擔。 避免長時間低頭:現代人常常長時間使用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低頭的姿勢會給頸椎帶來很大的負擔,容易導致頸椎問題。 盡量保持頭部正確的位置,避免長時間低頭。 避免過度使用頸部:過度使用頸部的運動會導致頸椎壓迫頸圈疲勞,增加受傷的風險。如果頸部感到僵硬或疼痛,應該停止相關運動, 避免加重傷害。 注意睡眠姿勢:選擇適合自己的睡眠姿勢,避免過度扭轉頸部。可以使用較硬的枕頭,保持頸椎和脊椎的自然曲度。
 

 (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醫療護腕推薦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四 不銹鋼截肢型特製輪椅(活動 扶手、活動踏板) 醫療護腕推薦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十五 不銹鋼特製高背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者, 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評估 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椅輔 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七類-神 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 造及其功能 05 肢體障礙者;中 度以上肢障者免附診斷書)。

 

 

 (2)具效期內之平衡機能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 及疼痛 03 平衡機能障礙者;中 度以上平衡機能障礙者免附診 斷書)。 (3)具效期內之失智症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醫療護腕推薦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 能 10 失智症者;中度以上失智 症者免附診斷書)。 (4)植物人(檢附地區級以上醫院 開立之診斷書,或具新制第七 類-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 神、心智功能 09 植物人之障礙 證明者)。 (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六 不銹鋼特製高背骨科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醫療護腕
    全站熱搜

    mars093611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