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1.看臺下1.作第2項之使1.體育場作上育場作下列使用時,體育場所列規定之使用用:用地面積應在五可以強化其使(1)展覽公頃以上。用。場。2.依本方案作展2.展覽場之使(2)停車覽場使用者,不用規定,係為場。得貯存具有危險免影響原規劃(3)倉庫性或有礙環境衛設置公共設施。生之物品。之機能,並維(4)消防3.買賣道路用地體育場用地作護鄰近地區之隊址。第一項第(2)款景觀、公共安(5)警察至第(10)臺或第全與衛生。派出所。2項使用時,得3.為配合體育(6)交通依法徵收。除作專業知識教學分隊。第1項第(2)款之需要,體育(7)集會使用外,徵收計場得設置體育所。畫書內應敘明准訓練中心。(8)有關許使用之項目,辦公室。作第1項第(1)(9)體育款使用者應依協訓練中心議收購方式取得。。如由私人或團(10)電信體投資興建,得機房。依法租用公有土2.音樂廳地。臺。4.作上述之使用時,應先徵得該管主管機關同意。├┼┼┼┤四、加1.停車場1.面積一、001.加油站用地油站。0平方公尺以下作上列各項使2.洗車。,限作洗車業。用,可強化土3.汽機車2.面臨道路寬度地利用。簡易保養十二公尺以上。2.為使停車場。3.臨接道路長度與加油進出交4.汽機車不得小於三十公通不致混亂或用品之販尺。但同時面臨受阻,規定面售。二條道路,且臨臨道路寬度臨5.代辦汽接長度達二十公接長度等,以車定期檢尺以上者,不在確保交通之流驗。此限。暢,功能之發4.應有完善之通揮。風、消防及安全設備。5.加油站用地作第1項使用,得依法徵收。如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建,得依法租用公有土地。6.加油站作上述使用時,不得超過加油站用地面積之三分之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中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內政部營建署(九二)臺內營字第0九二00八七五一二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三條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0九二00八九0五六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九條條文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一日內政部營建署(九四)臺內營字第0九四00八二二六一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條文及附表第一條本辦法依都市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二條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時,不得影響原規劃設置公共設施之機能,並注意維護景觀、環境安寧、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順暢。第三條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之用地類別、使用項目及准許條件,依附表之規定。第四條申請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者,應備具下列文件,向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一、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姓名、住址;其為法人者,其法人名稱、代表人姓名及主事務所。(二)公共設施名稱。(三)公共設施用地坐落及面積。(四)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之事項。二、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應表明下列事項:(一)公共設施用地類別。(二)申請使用項目、面積及其平面或立體配置圖說。(三)開闢使用情況及土地、建築物權屬。(四)對原規劃設置公共設施機能之影響分析。(五)對該地區都市景觀、環境安寧與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之影響分析。(六)依本辦法規定應徵得相關機關同意之證明文件。(七)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之事項。第五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合於規定者,發給多目標使用許可;不合規定者,駁回其申請;其須補正者,應通知其於十五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其申請。第六條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其所需用地得依本法第五十三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辦理。第七條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各該公用事業機構興闢,或私人或團體依本辦法申請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者,應同時整體闢建完成。必要時,得整體規劃分期分區闢建。第八條相鄰公共設施用地以多目標使用方式興建地下或地上層停車場者,得合併規劃興建。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地下以多目標使用方式興建商場或超級市場者,亦同。第九條公共設施用地得作為捷運系統、節水、環境品質監測站及都市防災救災設施使用;其面積0.0五公頃以上者,得兼作機車停車場使用。第十條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作商場、百貨商場或商店街使用者,其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一千平方公尺。但作車站、買賣公共設施保留地體育場或市場使用或政府整體規劃開闢者,不在此限。第十一條公共設施用地得同時作立體及平面多目標使用。第十二條本辦法所定書、圖格式,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附表:甲、立體多目標使用用地類別使用項目准許條件備  註零售市場一、住宅。1.在直轄市地下一樓作市場使用者,二樓以上;地下一樓非作市場使用者,三樓以上。其他地區二樓以上。2.經營型態應為超級市場。3.面積○.一公頃以上。4.面臨寬度十公尺以上之道路,不足者應自建築線退縮補足十公尺寬度後建築,其退縮地不計入法定空地面積。但得計算建築容積,並設專用出入口、樓梯、通道及停車空間。5.不得兼作第三項之使用。6.在直轄市地下一樓非作市場使用者,其使用一樓作市場確已足敷需要者,二樓得作第二項及第三項之使用。

申請人應檢附資料:1、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影本應切結與正本相符。2、地籍圖謄本0份,並標示使用位置(整筆申請免附)。3、使用分區證明書0份(非都市計畫土地,免附)4、具傳統淵源之證明文件0份(無則免附)。5、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者,應附具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6、其他:申請人簽名(或蓋章):1、申請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是否2、申請人是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是否(1)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施行前已使迄今。(按土地所轄公所留存之山地保留地使用清冊、土地歸戶表證明或相關可資證明土地清冊所登載之資料認定-原始清冊之使用人、三親等或繼承人。)初(2)於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內有原有自住房屋。(「原有自住房屋」單指建物存在之時間點,與建物之所有人是否為建物起造人無關,且解釋為「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審施行前」已存在之建物,建物所有人得申請取得所有權。)意3、申請人與土地現使用人是否符合,且無糾紛情事。■是否見4、申請地段地號、面積是否與申請人使用情形符合。■是否5、申請面積未超過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是否(超額面積:_________m2)6、非屬土地法第14條及水利法第83條規定不得私有之土地。■是否7、其他:無8、附件:(1)申請書1份、(2)戶籍資料1份、(3)土地登記謄本1份、(4)地籍圖1份、(5)會勘紀錄(含照片)1份、(6)原始使用清冊資料1份、(7)原有自住房屋所有人證明文件0份、(8)其他資料:___無________。本件是否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相關規定。■是否承辦人:課長:秘書:鄉(鎮、市、區)長:2.地方政府辦理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保留地移轉所有權之標準作業程序【02】地方政府辦理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保留地移轉所有權之標準作業程序壹、目的為維護原住民生計,達成原住民保留地之政策目的,將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之土地歸還原住民取得所有權。貳、相關法令及規定一、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二、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3款、第2項、第3項、第4項及第5項。三、原住民保留地各種用地申請案授權事項及申請作業須知第2點。四、解釋函令(一)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6年8月8日原民地字第0960035103號函。(二)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3月13日原民土字第1040011701號函。(三)內政部94年7月14日台內地字第0940009705號函。(四)法務部103年8月6日法律字第10303508300號函。(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4月2日原民土字第1040017638號函轉參、申請人應附表單證件一、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保留地移轉所有權-申請書。【附件:他-1】。二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三、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倘正本遺失,檢附權利書狀滅失切結書及印鑑證明。四、地籍圖謄本並標示使用位置(申請整筆土地,免附)。五、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者,應附具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肆、機關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件資料一、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保留地移轉所有權-審查表。【附件:他-2】二、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三、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保留地移轉所有權-會勘紀錄表。【附件:他-5】四、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審查清冊。【附件:他-6】五、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土審會)之會議紀錄、簽到表。【附件:他-7、他7.1】37六、所有權移轉清冊。【附件:他-11】七、所有權移轉登記申請書(含登記清冊)。【附件:他-12、他-12.1】八、他項權利塗銷登記申請書(含登記清冊)。【附件:他-13、他-13.1】伍、作業內容一、流程圖:如後附。二、流程說明:如後附。陸、備註所附文件如為影本,均應切結「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並核章。【02】地方政府辦理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保留地移轉所有權之流程圖【02】地方政府辦理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保留地移轉所有權之流程說明作業作業步驟說明作業階段流程期限1.提出一、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登記者,公所應以書受申請面(雙掛號)通知權利人申請所有權移轉。理二、由公所受理原住民申請。1階2.收件一、登記桌收文、創號、貼條碼,並分文承辦人簽收。天段分文二、承辦人依申請書【附件:他-1】於原住民族土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登錄申請案件。3.公所一、申請人應附表單證件如下:初審(一)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原住民保留地移轉所有權—申請書。【附件:他-1】備註:應切結申人未與他人有土地權利糾紛,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二)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需由申請人切結用印。(三)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倘正本遺失,檢附權利書狀滅失切結書及印鑑證明。審(四)地籍圖謄本並標示使用位置(申請整筆土地,免查附)。120階(五)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者,道路用地買賣應附具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天段分證明文件。二、審查應注意事項如下:【附件:他-2】(不(一)申請人應具「原住民」身分。含(二)申請人為耕作權人、地上權人或農育權人。補正註:如查得耕作權人、地上權人或農育人死及分亡,應通知繼承人於文到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或割申請無償取得所有權。繼承人為未成年人時,應由時間定代理人代理申請。)(三)非屬土地法第14條及水利法第83條規定不得私有之土地。40備註:但已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之原住民保留地者,應排除劃入不得私有土地範圍。(內政部106年2月22日台內地字第1060402813號函送「土地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不得私有土地劃定原則」、原民會106年5月4日原民土字第1060027772號函)(四)申請面積不得超過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備註:耕作權人、地上權人或農育權人如已死亡,繼承人因繼承取得繼承人所遺耕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公共設施保留地買賣不計入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每人最高額面積上限。(五)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公同共有者,由公同共有人會同申請之,或由公同共有人之一人或數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之利益,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分別共有者,得由分別共有人單獨申請。(六)採地權地用分流原則辦理。申請人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例如超限利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區域計畫法等規定處理,不影響申請人移轉所有權。(原民會96年8月8日原民地字第0960035103號函示、104年3月13日原民土字第1040011701號函示意旨參照)三、初審結果:(一)符合者,進行實地調查或土審會審查。(二)不符合者,補正或駁回【附件:他-3】。4.實地一、因申請設定他項權利時已會勘,原則免再會勘。但公調查所視個案倘認為須辦理會勘者,通知申請人辦理會勘。【附件:他-4】(例如為確認有無公共設施或有無涉及不得私有之土地等。)備註:(一)會勘時如查有公共設施(如道路)待分割,應續辦分割及塗銷該部分耕作權、上權或農育1權。(二)可透過內政部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台等系統查看航照圖。二、實地調查需製作會勘紀錄表【附件:他-5】,並將土地使用現況及照片登錄至原住民族土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含會勘紀錄表掃瞄檔)。

但地下商店街用:與其他公共設施及停車場,1.停車場用地合併規劃興可以促進土。建地下停車場時地充分利用2.商場或,道路寬度不,並配合市商店街。道路用地買賣在此限。政建設之發3.防空避2.應有完善之通展需要。難室。風、消防及安全2.准許條件4.污水處設備。4所列舉之理設施、3.道路用地作上各類商場使資源回收列各項使用,應用性質,其站。先徵得該管道路允許使用之5.電信機主管機關同意。行業類別,房。4.地下商場使用由直轄市、性質限於日常用縣(市)政品零售業、一般府定之。零售業(不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零件修理)、日常服務業(不包括洗染)、一般事務所、社區通訊設施、公務機關、飲食業餐飲業、一般服務業及無人銀行、自動櫃員機。九、車站1.停車場1.車站、鐵路(1.為解決停。場、站設施使用車場之不足2.車站有部分)、捷運車增進土地之關之辦公站、轉運站、調利用,車站處所。度站用地。用地闢建時3.環境品2.面臨十二公尺准許於各樓質監測站以上之道路,並配設相關性、資源回另設專用出入口質之各項使收站。、樓梯、通道。用或設施。4.電信、3.應有完善之通2.規定其臨無線設備風、消防及安全接道路寬度及機房。設備。及其使用型5.變電所4.第1項至第6態、樓地板及其必要項可於地上或地面積比例等之機電設下各樓層設置。,旨在維護施。5.作第7項或第原規劃設置6.調度站8項使用時不得公共設施之。超過總樓地板面機能。7.地上一積三分之二。一3.准許條件樓除1至樓部分作第7項9所列舉之6項使用使用時,不得超各類商場使外,作下過該層樓地板面用性質,其列使用:積三分之一。允許使用之(1)旅遊6.作第7項或第行業類別,服務。9項使用時,其由直轄市、(2)郵政停車空間不得少縣(市)政及電信服於建築技術規則府定之。務。所訂標準之二倍4.車站地上(3)銀行。一樓作商業及保險服7.作第1項至第使用,規定務。6項使用時得依其使用性質(4)簡易法徵收。作其他及該層樓地餐飲。使用者須依協議板面積比例(5)特產收購方式取得。,乃在強化展售及便如由私人或團車站之利用利商店。投資興建者,得,並維護原8.二樓以依法租用公有土規劃設置公上除1至地。共設施之機6項使用8.車站用地作上能。,作下列列各項使用,應使用:先徵得該管車站(1)百貨主管機關同意;商場、商設置旅館應符合店街。觀光主管機關所(2)餐飲定之相關規定。服務。9.商場使用性質(3)一般限於日常用品零商業辦公售業、一般零售處所。業(不包括汽車(4)旅館、機車、自行車、觀光旅零件修理)、日館。常服務業(不包9.地下除括洗染)、一般1至6項事務所、自由職使用外,業事務所及金融作商場或分支機構。商店街十、綠地地下作下1.作第1項使用1.綠地下准列使用:者需面臨十二公許作多目標1.停車場以尺上之道路,使用,旨在。並另設專用出入促進土地利2.自來水口、通道,其四用,以適應配水池、週道路如已闢建都市發展之下水道截完成,並規劃有需要。流站、污單行道系統,則2.作第1項水處理設准許面臨道路寬使用規定面施、資源度為十公尺以上臨道路寬度回收站及。,一則基於必要之機2.應有完善之通投資成本考電設施。風、消防及安全慮,一則在3.變電所設備。使車輛出入及其必要3.綠地用地作上致擁塞之機電設施列各項使用,得虞。。公共設施保留地買賣依法徵收。除作4.天然瓦第1項使用外,斯整壓站徵收計畫書內應。敘明准許使用項目。如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建,得依法租用公有土地。十一、變上層作下1.變電所應為屋1.變電所用電所列使用:內型變電所或地地作本項使1.電業有下變電所。用可使樓層關之辦公2.面臨道路寬度增高,以配處所。十公尺以上,不合都市景觀2.圖書室足者應自建築線,強化土地。退縮補足十公尺利用價值。3.集會所寬度,其退縮地2.面臨道路、民眾活不得計入法定空寬度及專用動中心。地面積,但得計出入口通道4.停車場算建築容積,並之限制,係。另設專用出入口為便利疏散5.室內運、樓梯、通道。,及使用者動設施。3.變電所用地上出入方便,6.一般住層作第1.2.3.4.並兼顧變電宅。7.項之使用,得所之運作。7.電信、依法徵收,徵收3.准許條件無線設備計畫書應敘明准6所列舉之。許使用之項目。各類商場使.一般辦作第5.6.8.9.10用性質,其公處所。.項第第11項之允許使用之9.商場。使用時,應依協行業類,由10.旅館議收購方式取得直轄、縣及餐飲服。(市)政府務。4.變電所設於地定之。11.銀行下層時,得免計。算建築容積。5.變電所第8.9.10.11.項之使用時,其停車空間不得少於建築技術規則所定標準之二倍。6.變電所用地作第9.10.11.項之使用,限於毗鄰商業區之變電所。7.商業使用性質,限日常用品零售業,一般零售業(不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零件修理)、日常服務業(不包括洗染)、一般事務所。十二、體地下作下1.體育場面積01.體育場用育場使用.四公頃以上。地准予興建1.變電所2.面臨道路寬度地下變電所。十公尺以上,不、停車場可2.停車場足者應退縮補足解決用地取。十公尺寬度,其得困難問題3.商場。退縮地不得計入,使土地獲4.展覽場法定空地面積。得充分利用。

所謂功能適度主要是指:公共設施單體在滿足自身的基本功能的同時,不宜誘使使用者賦予其它功能。再以公共座椅為例:公共座椅的主要功能是為公共空間中穿行者或逗留者提供必要的休息,但這種“休息”的程度級別在於“坐”,而並非是“臥”。遺憾的是,許多城市的公共座椅長度被設計成大於150厘米,中間又未設定扶手隔斷,這樣的座椅往往便成流浪漢的“睡床”,不但沒有滿足普通市民“坐”的需求,道路用地買賣反而對周邊環境產生負面影響。所謂材料合理主要是指:公共設施的造價應與民眾的普遍收入水平形成參照,設計師應優先考慮使用那些價格低廉、加工方便而又堅固耐用的材料,避免通過堆積昂貴材料的辦法取得炫耀性的視覺效果。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在任何城市都存在,只是發生的機率不同,市民的素質不應成為設計師規避責任的藉口,事實證明,許多城市將鑄鐵下水道井蓋替換成水泥材質之後,針對井蓋的盜竊行為明顯被遏制,這一例證有效的證明了材料的合理性對於保障公共設施不被蓄意破壞是多么的重要。環保性原則自上世紀80年代開始,生態環境問題逐步成為備受關注的焦點,在設計領域也逐步出現了倡導環境保護的“綠色設計”,如維克多·帕帕納克1971年所著的《為了真實的世界而設計——人類生態學和社會變化》(DESIGNforREALWORLD——HumanEcologyandSocialChange)和《綠字當頭:為了真實世界的自然設計》(THEDREENIMPERATIVE——NaturalDesignForTheRealWorld)兩本著作為綠色設計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綠色設計的三原則簡稱“3R”,即減少(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壞(Recycle)。現已廣泛的套用於絕大多數設計領域。公共設施同樣應貫徹綠色設計原則,這絕不是設計幾個分類垃圾桶所能解決的問題,它要求設計師在材料選擇、設施結構、生產工藝,設施的使用與廢棄處理等各個環節都必須通盤考慮節約資源與環境保護的原則。法制性原則公共設施是國家的集體的公共財產,國家為保護公共設施制訂了一系列有關保護公共設施的法律、法規,如《中國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憲法》等對制裁破壞公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做了具體的規定,對於故意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嚴厲懲處。這些法律、法規有力地維護著社會公共設施的正常運行,從而保障了社會生活的安定。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團體或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我國處罰方法有警告、罰款、拘留、吊銷執照等依照犯罪情況而定。法律圖示法律圖示相關新聞某些公共設施太多以人口密度大、流動人口多的北京為例,“書香朝陽”路邊圖書館作為“為百姓辦實事,讓百姓得實惠”重要工程,在朝陽區內,已經有150座,每座造價40萬,每座每年維護費用6萬。如果你有在北京的生活經歷,不用告訴數據,你也知道“書香朝陽”的運營情況如何。再來看公交免費WiFi。從2011年開始,廣州、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先後搞起了“公交免費WiFi”計畫,花了不少錢,折騰了不少人,到今天為止,已經推行了4年有餘。可以肯定地告訴大家,直到今天,公交上依然沒有乘客會使用免費WiFi。原因很簡單:太慢了,公共設施保留地買賣甚至根本連不上。這些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體城市公共設施。還有一些也具有公共性,但來自宣傳領域的。比如,北京朝陽區申辦全國文明城區的形象大使,是一個卡通人物,叫“洛寶貝”。朝陽區曾有上萬平米的平面公益廣告中出現了洛寶貝的形象,甚至所有燈桿廣告都有洛寶貝現身。而尷尬的是,在成為朝陽區的小天使後,它又成了杭州的天使。這兩地政府,找的都是同一家——漫奇妙動漫文化發展公司。另一些公共設施,必要性可疑為什麼小縣城不適合搞公共腳踏車呢?理由有二。其一,城市公共腳踏車,最大的功能是解決城市“最後一公里”的通勤問題,比如從家到捷運站這段距離,打車太短、走路太遠,腳踏車最方便。而小縣城哪有什麼捷運?城市的規模不大,很多家庭早已有靠腳踏車出行的習慣(自己有車)。其二,城市公共腳踏車,必須形成規模效應,才能體現便捷性。還車的便捷程度,直接決定人們使用公共腳踏車的積極性。而小城市,不可能鋪太多的網點,還車非常麻煩,甚至騎車去還車,再用其他交通工具回家。類似城市公共腳踏車這種公共設施,還有很多。它適合一地,卻不一定適合另一地;它在一城推廣效果好,在另一城可能就一敗塗地。最關鍵的是,每個城市得有自己的決策邏輯,因地制宜。住區公共設施設施需求(1)教育設施的配套質量需求逐步提高。隨著經濟條件的改善和教育意識的不斷增強,居民對教育設施的質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由於少年兒童比例的持續下降.住區內教育設施的配套面臨資源整合,提升質量、提高配套標準等潛在要求。因此,最佳化教育設施的資源配置.提高配套標準.提升配套質量是教育設施配套的發展趨勢。(2}老年設施的配套需求面臨數量與質量的同步提高。老齡化程度的加重.使得社會對老年設施的需求激增。這就意味著住區將承擔更多的社會養老服務功能。

因為原來的保留地的地理條件很差,而且經營農業的環境不好,對原住民族「整體」的發展空間,已經構成很大的壓力。為因應整體社會生活品質的提升,原住民有增加土地面積的需求,以發展原住民族經濟。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是針對原來已經有原住民保留地的鄉(鎮、市、區)或花蓮、台東地區的平地原住民所提出的增編,經過勘查確定的土地為增編的實施地區。政府為了辦理增編的工作,訂頒了「原住民使用原住民保留地以外公有土地預定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會勘處理原則」和工作計畫,辦理增編的土地面積有一萬六千九百九十九公頃。圖騰七、辦理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原因與劃編總面積(一)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的原因:灣光復以來,平地原住民居住的鄉(鎮、市)都沒有劃設原住民保留地,平地原住民居住的建地,多屬於公有土地,必須向土地管理機關承租或承購。(二)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總面積為因應整體社會生活品質的提升,原住民有增加土地面積的需求,以發展原住民族經濟。為符合實際,於是對於平地原住民居住使用公有土地範圍內的建築用地,依規定得劃編為保留地。政府為了辦理劃編的工作,訂頒了「台灣省原住民原居住使用公有土地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要點」和作業計劃,辦理劃編面積有二百八十五公頃。八、非原住民使用原住民保留地之限制(一)原則:依照「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的耕作權、地上權、承租權或無償使用權,……,不得轉讓或出租。所以原則上漢人朋友是不可能取得也不可以使用原住民保留地的。(二)例外:為了促進原住民保留地內礦業、土石、觀光遊憩及工業資源的開發,在不妨礙國土保安、環境資源保育、原住民生計及原住民行政的原則下,如原住民經政府輔導而未開發土地時,非原住民才可以例外的承租開發利用。在「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施行以前,非原住民已經租用的原住民保留地,如繼續自耕或自用的,可以例外繼續承租。在山地鄉(鎮、市、區)內設有戶籍的非原住民,可以租用依法可以作為建築使用的原住民保留地作為自住房屋基地,但是它的基地面積每一戶不能超過0.03公頃。九、非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之禁止(一)依照「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山坡地範圍內山地保留地,輔導原住民開發並取得耕作權、地上權或承租權。其耕作權、地上權繼續經營滿五年者,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如有移轉,以原住民為限…」(註:條文中「山地保留地」就是目前所稱的「原住民保留地」)(二)依照「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前項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指政府實施國家經濟政策或興辦公共事業需要。」(三)綜合上開規定,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的移轉對象,只限定給原住民,所以非原住民是不可以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十、桃源區、茂林區及六龜區原住民保留地概況桃源區、道路用地買賣茂林區及六龜區原住民保留地概況近年來容積代金、容積獎勵的政策,引起許多人對於公設保留地買賣的興趣。然而,收購公設保留地不像一般土地買賣那麼簡單,其中隱含許多土地買賣的眉角,一不小心就可能出差錯。關於公保地買賣的大小事,本篇文章為你一次解析!收購公設保留地用途有哪些?收購公設保留地的用途,可依以下狀況說明:一、政府徵收公設保留地可以等政府徵收,但因為政府財政困難、經費不足,一般要等政府徵收幾乎是不可能或者遙遙無期。建議民眾找專業台北建設公司做容積移轉、公設保留地買賣,歡迎洽詢士林虹展建設。二、民間企業收購公設保留地賣給民間企業做容積移轉,就是將一塊土地的可移出容積,公共設施保留地買賣移轉到其他建地或建物來用,這是最好的用途。民間企業可捐地給政府換容積移轉、增加建案的容積率,地主拿到現金,政府無償得到土地,可說是三贏的做法。三、私人擁有公保地地主可申請臨時建築,將公保地作為停車場、花園、小魚池…等使用。公共設施保留地查詢哪裡看?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上網查詢,內政部營建署的「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或是上縣市政府建置的土地使用分區系統;若想要前往實體機構查詢,可以到縣市政府的都市計畫相關承辦單位櫃台。線上查詢步驟:內政部營建署的「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進入系統>點選地區>出現土地使用分區資料。縣市政府建置的土地使用分區系統:輸入土地的地籍地段號、行政區、門牌號碼等資料>查詢>系統會出現土地坐落的都市計畫、相關都市計畫名稱、土地使用分區…等資訊。公保地買賣流程怎麼走?要攜帶這些文件公保地買賣流程只需要以下幾個步驟:聯絡:打電話或線上LINE諮詢士林虹展建設,專員會說明流程、告知需準備的公保地文件。攜帶文件前往辦理:攜帶地主所需文件,親自到虹展建設辦理。確認產權:台北士林虹展建設會協助確認用地產權是否屬於公保地。檢查是否有佔用物:前往現場實地檢查,確認是否有佔用物以及佔用程度,例如:違章建築、水泥斜坡、外牆增建、花園、雨遮…等,並做實際丈量、拍照存證。簽約付款:確認產權、排除佔用物後,雙方確認價格,同意後即進行簽約及付款,完成公保地買賣流程。公保地買賣,賣方須準備土地所有權狀正本身份證正影本印鑑證明書2份(戶政事務所申請,註明用途:不動產登記)印鑑章最近一期地價稅單正本(需繳納完畢)若代理人簽約則檢附授權書正本(加蓋印鑑章)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影本一份收購公設保留地,買方須準備身份證正影本私章公共設施保留地買賣土地增值稅是什麼?所謂公設保留地買賣土地增值稅,是指在賣出公保地,土地所有權移轉的時候,按照土地漲價總數額,採用倍數累進稅率計算繳納的一種租稅,土地漲價總數額則是指土地移轉時之總現值,減去取得時之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的總額。公設保留地買賣,免稅是真的嗎?很多人都以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其實,公設保留地買賣免徵土地增值稅是有條件的,需符合以下幾項:供公共設施使用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徵收前的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公設保留地買賣注意事項!公設保留地買賣常見風險流程過於簡單:不看地直接做買賣、買賣流程太過簡單很可能有問題,一般公保地會有佔用物的問題、會影響價格,正常情況不會不看地直接就收購。第一次就要求提供所有文件:文件提供是分階段的,對方付第1期款時,只需要給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第二次時才交付印鑑證明及權狀。要求不必要費用:雙方所需付的費用、賦稅都要事先說清楚,有些稅是不必繳納的。中人謊報價格、欺騙不懂道路用地區域行情的地主,此時可以交給專業的公保地買賣專家士林虹展建設。公設保留地買賣須注意必須是「都市計畫法」規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簽約時,要注意付款方式、價金、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細節。切勿找上XX地產開發或XX房屋公司、XX代書、XX房屋公司或是個人仲介,這些非直接買主,風險極高。辦理公設保留地買賣過程中,簽約時,價金部分可透過銀行履約保證,合約可於民間公證人事務所進行公證。更多公保地買賣諮詢請洽台北士林虹展建設-張副總0973-228352。收購公設保留地,立即洽詢虹展!電話諮詢LINE諮詢收購公設保留地QAQ1:公共設施保留地行情哪裡查詢?查詢公共設施保留地行情,有以下方法:1.google上網查詢,「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2.洽詢辦土地買賣、公保地買賣的建設公司。推薦到公保地買賣專家虹展建設諮詢,電話:(02)28813576,全省北中都可辦理。Q2:公共設施用地買賣用途?可以等待政府徵收、或是賣給建設公司做容積移轉及容積獎勵。Q3:公共設施保留地解套方式有哪些?公共設施保留地解套主要有三種方式:減半徵收:將土地做市地重劃,但市地重劃受限於地主分回土地、同意門檻等原因,加上聽證會、審議等流程,非常耗時間且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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